云顶集团文章中心详情

【合规】我国法律规定的效力层级及其制定者

2024年05月11日 云顶集团

  我法律规定的效力层级及其制定者

  一宪法,

  制定者人民,具体第一届全人大第一次全体会议。

  二法律,

  制定者全人大及其常委会。

  三行政法规,

  制定者。

  四省级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1.省级地方性法规

  制定者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2.部门规章

  制定者各部委

  省级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提出意见。认为应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时,应当提请全人大常委会裁决。

  五省级政府规章和设区市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

  1.省级政府规章

  制定者省级人民政府

  2.设区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

  当地人大及其常委会

  六设区市自治州的地方政府规章

  当地人民政府

  七补充

  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

  制度方面的法律由全人大制定,

  其他由特别行政区自行制定。

  际条约和际惯例,

  由家间缔结或加入。

  以上是关于我法律规定的效力层级及其制定者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民事诉讼法律专题栏目。

上一篇:【记】中国历史和中国革命博物馆传承历史,再创辉煌 下一篇:【实例】番禺高级全栈开发工程师招聘,广东万像文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