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包括: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下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
1、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2、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3、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高速公路过路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小型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20座以下客车,0.45元/公里。
中型车2吨以上至7吨(含7吨)货车、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0.90 元/公里。
大型车7吨以上至20吨(含20吨)货车、51座以上客车、卧铺客车,1.462 元/公里。
特大型车20吨以上货车、集装箱车 2.138 元/公里。
需要注意的是,过路费指通过某条路段需要缴纳费用,一般用于国道收费站之类的地方,国家征收的路费不是无限的,当国家收回它建路的费用,收费站自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