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资产(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其中投资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